关于推荐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专家的函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河北省绿色发展服务中心、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为扎实推进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按照京津冀三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印发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24〕891号)有关要求,北京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中心拟联合贵单位面向京津冀区域征集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专家,建立区域清洁生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熟悉国家、京津冀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以及工作内容。
(三)熟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医药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建材行业工艺,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资源能源节约、污染防治、绿色低碳技术。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在职称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独立承担相应工作。
二、工作范围
(一)指导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企业现场审核工作,发挥专业经验提出问题及方案建议。
(二)参加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审核现场评估验收工作,对清洁生产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为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政策制修订、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成果评审等提供咨询服务。
(四)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事项。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通过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请专家如实填写《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职称、学术、专业成就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单位推荐的需推荐单位盖章,自我推荐的需申请人签字。
(二)资格审查。按照专家入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三)联合评议。北京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中心联合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河北省绿色发展服务中心、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四)选用。经评议合格的专家,纳入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专家库,参与相关工作。
(五)管理。对入库专家不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与培训,按照“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
四、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23日前推荐10名左右专家,将《专家登记表》扫描件和word版以及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学位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ycj501@163.com。
专此函达。
附件:专家信息登记表
北京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中心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10-55591135)